國際海事組織為了規範集裝箱重量申報的準確性,於2014年11月第94屆海上安全委員會會議上,通過了對SOLAS 公約第VI章第2條的第MSC.380(94)號修正案,並訂定於2016年7月1日在全球生效。該修正案要求海運載貨集裝箱被裝載上遠洋船舶前,必須選擇整體稱重法或累加計算法完成總重量驗證,並將驗證取得之集裝箱總重量提前交給船長及碼頭代表。
為協助業界落實上述修正案,海事及水務局特制定了《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內進行載貨集裝箱總重量驗證的指南》,為選擇在澳門進行集裝箱總重量驗證的業界人士提供相關操作指引。驗重指南、已獲認可的稱重公司名單、已登記的托運人名單等資料將上載至海事及水務局網頁。
海事局向業界講解集裝箱重量驗證的國際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