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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OPPO手机“送”71个软件 多数软件不可卸载

发布时间:2015-06-16 19:06:07

买OPPO手机“送”71个软件 多数软件不可卸载

1300万像素手机真比800万像素手机好吗?待机状态下为何也会偷跑流量?……针对智能手机用户关心的一系列问题,上海市消保委昨日公布的智能手机比较试验一一给出了答案。其中,引人瞩目的是,一款OPPO手机预装的软件竟达71个之多。律师认为,商家无限制预装手机软件,尤其是那些不能卸载的软件,而且不在包装上作任何提示说明,涉嫌违反新《消法》中有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青年报记者 罗水元

预装软件OPPO手机竟然达71个

近期,上海市消保委通过运营商网点、大型电器连锁店、手机专卖店等销售渠道购买20款智能手机(10款为通讯运营商定制机,10款为非定制机),就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专门作了比较性试验。

不少消费者反映,新购买的手机里事先安装了很多应用软件,但有些软件与手机正常运行并无太多关联,并不是消费者需要的,但想要卸载时却不能卸载。

具体情况如何?消保委此次比较试验发现,20款手机中,除一款锤子(型号:T1)手机在成像系统性能检测后无法开机外,其余19款手机预装软件的数量,最少的也有27个,最多的则达71个。

其中,预装软件最多的为一款OPPO手机,为71个,包括淘宝、天猫、大众点评等商业性软件;其次为一款海信手机,预装软件数量为67个,包括美团、易信等软件;比较试验中的vivo手机与联想手机,其预装软件的数量也不少,分别为58个与51个。

这些预装的软件中,有一些能卸载,如一款OPPO手机,可卸载的预装软件有24个;一款vivo手机,可卸载的预装软件为33个。但是,这些预装软件,即使卸载后,也会保存在手机某个“角落”,一旦启用手机内“恢复原厂设计”功能,那些软件又自动出现了。

而比较试验中的三星手机、苹果手机、金立手机,预装软件数量分别为44个、29个、31个,都不能卸载。

“偷跑”流量最多的5天消耗80兆

那么多预装软件装在手机里,对用户来说会有什么影响?浪费流量。

此次比较试验中,随机从19款(锤子手机在成像系统性能检测后无法开机)手机中选取10款(5款为定制机、5款为非定制机)进行了模拟测试。模拟测试中,这10款手机统一恢复为出厂设置,插入相应运营商SIM卡,在不人为开启任何第三方软件的待机状态下置于同一环境条件下,每隔24小时记录流量使用情况。

如此持续120小时(5天)的结果显示,有9款手机存在开机、注册入网及待机过程中消耗流量的现象,其中最多的竟消耗了近80MB流量。专家指出,手机内预存的软件越多,如果没有特别设置,不但正常开启时可能会消耗一定流量,那些定期自动更新的软件,消费的流量将更多。这些流量,在国内使用时,涉及的费用可能不大,但是,一旦消费者因旅游等原因,将手机带到境外,所产生的流量,按国际漫游计费标准计费时,费用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手机容量可用容量大都低于标称

手机上说多少容量,消费者就能使用多少容量吗?非也。虽然市场上手机销售价格的高低与手机存储容量是密切相关,一些高端手机甚至因容量不同销售价格可能相差数百至千元。但此次比较试验发现,就像以前一些U盘所宣传容量高过实际能使用容易一样,手机包装上所标称的容量往往高于消费者能实际使用的容量。

如一款标称容量16G的OPPO手机,检测实际可用容量只有9.12G;一款标称容量16G的HTC手机,检测实际可用容量只有7.38G;标称容量为16G的iphone6 Plus,检测可用容量只有11.2G。

检测也发现,手机厂商对于手机容量的表述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手机厂商在产品外包装或者广告中宣称的容量,即为标称存储容量;另两种为消费者则只能在手机系统设置中可以查看到的实际存储容量以及可使用存储容量。本次试验的19款手机,容量从4G到32G不等,按照可使用容量占标称容量比例来分析,占比最高的一款手机其可使用容量为27.1G、标称容量为32G,占比为85%;占比最低的一款手机可使用容量为4.26G、标称容量为8G,占比仅为53%。

检测同时也发现,卸载预装软件后,各款手机容量的变化也不尽相同。16件可卸载软件的手机中,有4款卸载软件后显示可使用容量没有变化,其余12款可使用容量增加了10MB至676MB不等,其中超过5%增幅的有5款。

成像性能800万像素超1300万像素

这20款智能手机的成像像素在800万至1300万之间。结果显示,各品牌手机整体上基本能满足消费者的拍摄需求。

而在选取夜间室外、家庭室内、办公室室内和晴天傍晚室外四种相对较暗光照条件下,对成像清晰度和成像细节进行测试时,相对而言,中兴S291和Hisense HS-I630T手机的成像清晰度较低,特别是TCL H900M手机在30lux和80lux两种较暗的光照环境下表现不尽如人意;而MEIZU M353手机在较亮光照条件下的成像清晰度还有待提高。SAMSUNG SM-N9008S和SONY XM50t成像清晰度相对较高;而部分国产手机小辣椒LA5-W的试验结果出乎意料,在高对比度情况下表现出良好的清晰度。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标称成像像素数为800万的手机样品的清晰度与标称成像像素数1300万的手机样品的清晰度相近,甚至超过了其中一部分的手机样品。

[律师点评]

“霸王”式预装软件侵害消费者权益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律师认为,在手机预装软件数量、可用容量占比标称容量比率等方面,虽然暂时没有明确的标准进行规定,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但并不意味着手机上的侵权行为无法可依,也经不起法律法规检验。

对于手机预装软件的行为,刘春泉律师认为,适当安装一些非商业性的软件,可以理解,但是,安装商业性软件后,既不在销售时向消费者作声明,也不在产品外包装上进行注明——不少手机外包装为近乎“裸白”情况,消费者买到手机后又不能根据自己使用情况作卸载处理,商家行为就涉嫌违法,违反新《消法》中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的有关规定。

这样的情况,如果是线下交易,消费者购机后即使想退换,也可能难以如愿;如果是线上交易,由于有“七天无理由退货”之规定,还相对更好实现退货。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刘春泉律师认为,这一方面可能与商家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有关,因为,在销售量大的情况下,一款手机“捆绑”性预装一个商业性软件,可能会产生上千万元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可能与一些消费者没有意识到商家行为的违法性,没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关。

刘春泉律师指出,如果消费者不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关主管部门不采取措施给予引导,在“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下,手机商可能会竟相预装商业性软件,出现更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的情况。

刘春泉也建议,手机厂商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听取并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如在手机包装上或销售时对预装的软件作说明;如果没有这样的事先提示或说明,也可以在手机启用时,对准备预装的软件给一些备选项,让消费者自己选择是否选择预装。

刘春泉律师认为,如果有有效措施出台,如果一些大的手机商能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预装商业性软件的情况,就可能像当初PC领域曾出捆绑性流氓软件一样逐步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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