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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20条”全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1-06-20 09:40:51

为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日前,济南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记者在今天召开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若干政策》提出了推广新能源车消费、重点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差异化交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网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等5个方面的20条措施,构建了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加快推广应用的政策体系。

高层次人才购纯电动车奖2万元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

为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若干政策》提出,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充电费用补贴,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本市个人消费者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3000元/车充电费用补贴,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减半执行。对高层次人才购买纯电动汽车给予人才综合奖励,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本市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2万元的人才综合奖励(不高于购车价格)。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对购买纯电动商用汽车的农村用户,给予充电费用补贴,提振乡村消费。

引导快递物流行业更新物流车

针对加快重点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对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快递物流车、驾考(驾培)车、建筑垃圾运输车等7个重点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分别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要求和补贴政策。

比如,对用财政资金购买的车辆(特殊用途除外)全部采用新能源车;通过财政补贴实施出租汽车“油(气)改电”换购计划;引导快递、物流行业三轮车逐步更新为微型客厢式新能源物流车,对更新的车辆给予充电费用补贴,鼓励“智慧快递”建设,培育打造快递物流“济南模式”;通过充电费用补贴的方式引导新增和更新的C2、C5型驾考(驾培)车采用新能源车型,从源头上引导形成驾驶新能源车的习惯;提出了公交车、环卫车、建筑垃圾运输车等领域的新能源车辆推广任务目标。

新能源汽车停车费享受5折优惠

《若干政策》明确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通过路权及停车收费管理等措施,不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如:新能源汽车不受有关机动车分时段、分车型禁行限制,不受尾号限行限制;新能源汽车在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放服务的各类停车场停车期间,纯电动汽车享受5折优惠,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享受8折优惠;推出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就近办”便民措施,车主可就近到各区县车管所和受委托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新能源汽车登记业务。

快充慢充相结合让市民出行无忧

《若干政策》提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网络。结合我市2020年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统筹优化基础设施配套网络布局,通过加强用地保障、简化审批程序、对充电换电站建设运营及加氢站建设进行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新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加快基础设施配套网络建设。通过创建充电示范居民小区、公共充换电示范站,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进小区、进机关、进商场、进行业领域,让市民感受到充电的便捷性,解决绿色出行的后顾之忧。

具体来说,在住宅小区,通过新小区配建、既有小区加建的方式,推进以慢充为主的私用充电网络,解决市民回家充电问题;结合公共停车场、商场综合体配建停车场,加油(气)站、高速服务区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公共充电网络,解决市民出行充电问题。我市制定了至2022年底建成50000个充电基础设施指标,截至今年一季度,已完成18325个充电桩建设,其中公共充电桩5032个、专用充电桩2008个、私用充电桩11285个。已建成换电站15座,覆盖区域包括主城区及高速服务区。

为引导企业加快建设进度,《若干政策》明确从建设、运营两方面给予资金奖励,同时给新能源车发放的充电费用,主要用于在公共桩充电,提高公共桩的利用率,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营的方式,切实提高运营企业建设积极性,加快推进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建设,为新能源汽车出行解决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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