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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惯偷重操旧业 九次“光顾”同一校园再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3-23 00:17:37

一名惯偷潜入南充一高校行窃,短短两个月内,他先后9次“光顾”这所大学。期间,他还前往德阳某学院, 从一间寝室盗走笔记本电脑5台。 昨(20)日, 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 冯某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惯犯出狱重操旧业

现年33岁的冯某,住南部县南隆镇,多年来一直在社会上流窜, 以盗窃为生。2010年7月冯某被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判刑1年6个月,2012年4月冯某被顺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缓刑4年;2013年9月被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2014年9月17日, 冯某在成都刑满释放后回到了南部家中,住了10天后,决定再次“出山”,他把目标锁定为南充某高校。于是,9月27日下午, 冯某搭乘班车从南部来到了南充, 当天晚上在顺庆区一家旅馆入住,第二天早上6时许,他溜进一所大学的校园,来到一栋男生公寓。冯某乘学生出早操之机窜进一间寝室, 在学生的床上和衣柜内翻寻财物, 很快在学生许某的床上发现了一部戴尔笔记本电脑。 他立即用衣服将电脑遮住,然后溜出了校园。这部电脑是许某2013年12月以3800元的价格购买的,后经鉴定被盗时价值2835元, 冯某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了南充城区一名姓张的男子,然后将赃款挥霍一空。

盗窃得手后, 冯某仅消停了一天,9月30日早上6时许, 他再次窜进该高校校园内,在另一栋学生公寓,偷走了一部中兴手机和一部联想手机, 以及一台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依然贱价卖给了张某。此后,冯某多次进入该高校盗窃。

此外, 冯某还把黑手伸向了外地的大学。2015年1月6日上午8时许,冯某来到德阳市,在一学院内的学生公寓里,乘无人之机, 将5名男生放在寝室里的5台笔记本电脑盗走。

数罪并罚领刑五年

校园系列盗窃案发生后, 顺庆区公安分局先后接到多名学生报案,遂并案进行侦查。他们调取学校监控录像,警方按图索骥对这名神秘男子进行追踪。2015年1月14日,冯某在家中被抓获,当场缴获了一部苹果6赃物手机。冯某供述,出狱后的两个多月内,他一共在南充和德阳的两所大学内盗窃学生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各10多台(部),销赃后获利4万余元,用于赌博和吃喝玩乐,挥霍一空。

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后认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 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因系累犯,应从重处罚。2016年2月11日,该院一审判处冯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 并处罚金8000元, 并将该院2012年4月判处冯某有期徒刑3年, 缓刑4年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8000元。(来源:南充晚报 龙廷荣 记者 何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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