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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小伙收到汇错的4万元不归还 汇款人跨省追讨

发布时间:2016-03-23 00:21:37

遂宁小伙收到汇错的4万元拒不归还 远在辽宁的汇款人急坏了

汇款人来遂起诉 他归还“飞来之财”

2015年4月18日,遂宁小伙戴军的银行卡里突然收到了汇错的4万元人民币,当时他拒绝归还给千里之外的汇款人李明。为此,李明专程从辽宁省大石桥市追到了四川遂宁,以“不当得利”为由,一纸诉状将戴军告上了法庭。经过法院的多次调解,戴军最终归还了4万元并向李明道歉,李明这才撤销了诉状。

收到汇错的4万元 他拒绝归还

2015年4月18日下午,戴军的手机突然收到了来自农业银行系统发送的短信,短信告知他其农行卡上收到了一笔汇款,汇款金额是4万元整。起初,戴军以为是诈骗短信便没在意,当他来到银行核实,却发现自己卡上的确多了4万元。戴军觉得这是“飞来之财”,便没有告知银行工作人员。

就在戴军因为“飞来之财”高兴时,远在辽宁省大石桥市的李明却心急如焚。因为戴军卡上的4万元正是李明转账时错将账号输成戴军的账号错汇的4万元。发现转账错误后,李明立即联系了银行工作人员,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李明得知自己的4万元已经汇至远在几千里外的四川遂宁时,心里顿时没了主意。

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李明与戴军取得了联系,但电话里的戴军却告诉李明:“我一没偷二没抢,是你自己打错了送到我卡上的!”为此,戴军拒绝将这笔汇错的钱归还给李明。

汇款人跨省追讨 法官调解他将汇款归还

在与戴军多次沟通失败后,李明决定亲自来趟四川,随后李明带着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赶到了遂宁,并向船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了解到整个事件的经过后,办案法官来到了戴军的家中,戴军还是以同样的理由拒绝归还。

虽然遭到了戴军的拒绝,但办案人员并没有放弃,他们整理了“不当得利”的相关法律知识、相关案件,并将这些知识与案件多次耐心讲给戴军听,希望戴军能够明白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在得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戴军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做法,他立即将4万元归还给了李明,并向李明道歉。经过法院调解,李明最终撤销了诉讼。

律师说法

收到汇错的钱款

不归还属不当得利

四川弘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东升表示,不当得利是指一方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而致使他方利益受到损失的事实。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根据原告李明提供的账号查询汇款明细及历史明细清单等,可以证实李明向戴军账户转账40000元的事实。李明和戴军互不认识,无生活联系和经济往来,因李明汇款错误,戴军取得财产上利益,李明受到损失,双方有因果关系,且戴军获得该钱款没有合法根据,该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来源:遂宁日报 陈海军 王霞辉 刘宇 记者 黄尧)

(文中涉案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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