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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重庆开展汽车租赁行业专项整治 最高罚两万元

发布时间:2016-03-23 08:09:37

华龙网3月22日23时05分讯(记者 刘艳 实习生 陈果)汽车租赁公司除了“租车”还“租”驾驶员给客户,这种行为要遭。今(22)日,重庆交通执法直属支队发布消息,明起,直属支队将联合运管、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在我市主城区开展为期6个月的汽车租赁行业专项规范整治行动。

个案

私车出租挂靠挣外快 12万商务车被抵押

市交通执法直属支队介绍,2014年9月,李先生花12万余元购买了一辆东风牌7座商务车,挂靠到南岸区海韵豪园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车辆挂靠协议》,表明车辆仍属李先生,只是加入公司参加租赁活动。

不久,李先生收到租赁公司负责人王某支付的首笔一季度租金。同年9月26日,车辆被转移登记到租赁公司,获得方式为“购买”,且车辆牌照也发生变更。

同年11月20日,当李先生想了解自己车辆使用情况,才发现汽车租赁公司办公地已人去楼空,自己车辆也去向不明。后来,李先生接到一个陌生来电,才知道王某因欠6万元债务,已经将他的商务车作为抵押了。

无独有偶,去年7月,涪陵的车主王先生把自己的爱车交给租赁公司进行租赁,谁知租金还没收到多少,爱车却已经被人给扣押了下来,自己还背上了债务。据了解,除了王先生,涪陵还有8名车主遇上了这样的麻烦。

乱象

证照不齐、挂靠私家车 汽车租赁企业问题不少

来自重庆交通执法直属支队的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我市主城区汽车租赁行业快速发展。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有各类租赁企业5000余家。

交通执法直属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汽车租赁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同时也出现了汽车租赁企业证照不齐、挂靠私家车辆等问题。

“有的汽车租赁公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却没有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租赁车辆备案,没有租赁车辆备案证,也就是没有获得运管部门审批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该负责人说,还有的汽车租赁企业几乎没有自有车辆,而是通过吸纳挂靠私家车来经营,对车主构成了一定的风险;还有的利用小型租赁客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查处

9类行为将被严查 市民可打96096举报

为此,明起,直属支队将联合运管、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在我市主城区开展为期6个月的汽车租赁行业专项规范整治行动。

该负责人说,本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查处以下8类违规行为:

(一)擅自利用私家车接入网络专车平台,从事网络约租车经营的违法租赁企业;

(二)未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小型客车(9座以下)租赁经营的违法租赁企业;

(三)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许可后,未在规定的180天承诺期内,购置20辆以上符合国家标准并检测合格的自有小型客车的违法租赁企业;

(四)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违法行为;

(五)使用未取得租赁备案证的小型客车从事租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六)利用“下线大客车”从事租赁的违法行为;

(七)为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的违法行为;

(八)未取得我市道路运输部门许可,异地从事租赁经营的市外企业;

(九)其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扰乱租赁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

交通执法直属支队表示,整治初期,他们督促相关企业在限期20日内向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许可备案。超期仍未取得相应资质,且仍在经营的,将责令其停止经营并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存在以上诸多违法行为的,执法部门除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并处一千元以上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市民如果发现汽车租赁企业有违法行为,也可拨打(023)96096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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