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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十日 衡东法院开出湖南首张反家暴“罚单”

发布时间:2016-03-30 11:13:54
红网长沙3月30日讯(通讯员 刘尚球 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以身试法,自食苦果。23日,男子刘某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之禁止性规定,被衡东县人民法院处以司法拘留十日,这是全省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刘某妻子雷某于3月21日向法院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法院受理后,经审查依法裁定:禁止刘某对雷某及其相关近亲属实施辱骂、威胁、殴打、残害等行为的家庭暴力;禁止刘某骚扰、跟踪申请人雷某及其相关近亲属,或与上述人员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有效期为3个月。并于3月22日向双方当事人及其所在地派出所、村委会直接送达。

23日晚,刘某在吃饭的时候喝了点酒,认为岳父在包庇雷某,自己心里很不舒服,便与岳父发生了争吵。站在一旁边的岳母谭某开口说了几句,刘某便认为岳母谭某在帮腔,心里更是生气,便趁着酒劲,将自己面前的瓷饭碗向谭某扫去,砸中谭某额头导致伤肿。随后又在与岳父的争吵中将饭桌面板砸到地上。后在当地派出所出警后方得以平息。

在得到当地派出所信息反馈后,法院对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询问笔录进行了审查,并询问了当事人刘某,认为刘某于23日晚砸伤谭某,毁损财物属实,明显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性规定,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刘某拘留十日。并于当日晚移送至当地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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