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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被扣 车主半夜盗车重操旧业被拘

发布时间:2014-12-29 21:27:48
今年9月11日,陈某某因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被运管部门暂扣停放在停车场内。当晚,陈某某竟然潜入停车场,将暂扣车辆偷偷开走。日前,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民警破获此案,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因涉嫌转移行政机关依法扣押的财物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

暂扣车辆停车场内不翼而飞

事情发生在今年9月11号上午8点多钟,合肥市运管处包河运管所执法队员在合肥汽车南站查扣了一涉嫌非法营运车辆。正当取证过程中,驾驶员竟弃车而逃。据车内的两名乘客介绍,他们从肥西上派乘车到合肥汽车南站,司机收取车费50元。包河运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车辆进行了暂扣,并停放在附近的停车场。

当天深夜,停车厂的工作人员发现,白天刚送来的车子却不翼而飞,于是工作人员赶紧报了警。

车主藏匿车辆 三月后操旧业

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接警后及时介入调查。负责案件的杨警官介绍,通过调取停车厂的监控视频看到了有人拿着大剪刀把大门剪开,进入停车场,将车子发动开走。第二天,警方通过监控,发现车辆被偷以后就往市区跑,并在市区转了好几圈,随后便往肥西方向跑去。

通过排查,警方将目标锁定到车主陈某某身上。杨警官说,陈某某把车子偷了后,便车子藏匿起来。一直到12月,警方发现放松警惕的陈某某把车辆重新开出来行驶,继续从事非法营运。近日,警方在车主所居住的小区内将其抓获。

转移依法扣押的财物 车主被拘7日

此时,被抓获的陈某某还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认为运管部门暂扣的车辆是他自己的财物,他把自己的东西拿走不属于违法行为。杨警官说,他们向陈某某进行了普法,讲解了这个行为的违法性。

调查证实后,公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一项规定,陈某某属于转移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行为,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7天,罚款300元,并将车辆归还至运管部门。陈某因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接下来,运管部门还将依法对陈某某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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