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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鱼儿“翻白肚” 至今无人“埋单”

发布时间:2015-01-05 22:14:26
2014年12月26日上午,家住老峰镇金星社区的居民胡安礼致电《安庆晚报》热线称,2014年7月25日、26日,他和一些当地水产养殖户所承包的泉塘夹水域出现大量死鱼,还有许多蚌、虾等也不断死亡。事发后,市政府相关领导非常重视,责成有关单位妥善处理。可时至今日,养殖户们仍未得到相应的赔偿,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胡安礼告诉安庆晚报记者,2014年7月29日,《安庆晚报》以《“泉塘夹”水域大量鱼儿“翻白肚”》为题,报道了老峰镇境内泉塘夹水域受污染的事故。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随即对泉塘夹水质提样,并进行监测,老峰镇政府和安庆临港经济开发区有关负责人也来到现场,展开调查。

“这起渔业污染事故,经《安庆晚报》报道后,引起了市政府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2014年10月23日,市政府相关领导组织召开了‘研究7·26泉塘夹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会议。”胡安礼说,经过有关部门的多番调查,认定方兴路道路塌陷是导致泉塘夹渔业污染事故的直接原因。“由于方兴路路面多处塌陷,致使流经方兴路排入马窝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堵塞泄漏,南风日化公司污水因排水路线故障而漫溢到雨水系统,造成泉塘夹水域水体污染,导致大量死鱼事件发生。”

胡安礼说,调查人员认为,方兴路的承建方,在完成方兴路建造任务后,一直未验收和移交相关部门,根据《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道路未办理移交手续前,对道路负有管理维护职责。

胡安礼出示了一份“研究7·26泉塘夹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他告诉记者:“会议决定:责成安庆开发区妥善处理7·26泉塘夹渔业污染事故,并负责妥善处理本次渔业污染事故承包户的诉求事宜,做好维稳工作等。”

这份“会议纪要”上写着“会议强调,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临港经济开发区要加强对园区企业的全面监管,杜绝企业的非法排污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大局意识,相互配合,协同处理好本次事件;市监察局负责监察落实本次会议议定事项,2014年年底之前,相关单位如果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将启动问责机制。”等字样。

胡安礼说:“为此,我找到了安庆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人员,对方答复,这件事已交到老峰镇政府,由他们进行处理。我多次找到老峰镇政府有关领导,可他们一拖再拖,至今都未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于胡安礼反映的情况,当日上午,记者来到老峰镇政府。该镇刘副镇长说,他们目前正与泉塘夹水域的养殖户们协商处理此事。(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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