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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监狱副监区长两年向犯人“借”了7万 一审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15-01-06 21:35:48
以借款的名义,庐江监狱工作人员张某多次向服刑人员亲属索取钱财,两年来,他先后以买房、装修、结婚等理由借款7万元。 1月5日,市场星报记者从庐江法院获悉,被告人张某犯受贿罪一审获刑五年。

以借为名,向犯人亲属索财7万元

现年40岁的张某,庐江人,大学本科学历。原任安徽省庐江监狱第四监区第十六分监区政治指导员、第十六监区副监区长、第十五监区副政治教导员。

2011年至2013年期间,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向服刑人员陈某、刘某等亲属索取钱财共计7万元。期间,张某还要求服刑人员陈某的家人出具虚假收条证明其归还1万元借款。

庭审中,张某称自己仅向他人借款,并非索贿。其辩护人表示,张某向服刑人员亲属提出请求时明确表示是借款,犯人亲属也认为是借款,张某借款前后没有承诺或给予犯人任何不当利益。

同时,该辩护人还称,张某系为挽救第一段婚姻而举债购房购车,离婚后为还债而借款,借款后即归还给债权人,其借款存在客观正当理由。据此,建议对张某免于刑事处罚。

打电话借钱,让对方自己看着给

张某平时负责安排服刑人员亲属会见,因此与很多服刑人员亲属有了联系。面对张某提出的借款要求,大多数服刑人员亲属表示,他们不敢不借,而且借款时就没想着能拿回来。

证人严某证实,2011年3月份左右,张某打电话说要买房,找其借钱。其认为借钱给他肯定要不回来,但是不借不行,怕他叫其丈夫做苦工。后严某让女婿先后汇了1.3万元给张某。

证人刘某也曾证实,2012年5月份,张某说他要装修房子,找其借钱。其问要多少钱,张某说让他自己看,只说急用钱。后来刘某凑了5000元汇款给他。

三个月后,张某又打电话给刘某,说还要钱装修。这次也没有说多少钱,刘某没办法,又凑了2000元汇给他。刘某称,后来就把张某的电话设了黑名单,怕张某一直找其要钱。“不管是他借还是要,必须要给他,因为哥哥在他那边服刑。”

家里装修缺钱,向犯人“喊穷”救急

除了向服刑人员亲属借款,张某还曾向服刑人员“喊穷”。

服刑人员王某的证言指出,一天晚上,张某将其叫到干部值班室,问其在外面有没有朋友,并说自己装修房子还差点钱。王某不敢拒绝,就说和家里联系看看,张某就把手机给他,王某当面打了家里电话。

对此,被告人张某也予以承认。张某供述,2013年9月份,因经济很困难,其和服刑人员王某说了此事。王某讲找他朋友看看能不能帮忙,后来说朋友的联系方式找不到,便把母亲的电话号码告诉他。其后来打电话给他母亲陈某,后陈某给张某汇了3000元。

统计显示,两年时间里,张某先后以买房、装修、结婚等理由向服刑人员亲属索取钱财共7万元。2013年9月27日,张某被庐江监狱纪委立案调查后,其已陆续退还借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购房等理由向其任职的监区服刑人员的亲属借款,但在借款时对借款的数额、还款期限等均未向对方明确表述,服刑人员的亲属均表示系因对张某的任职身份有所顾虑而汇款,该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市场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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