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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官惩戒将出落实机制

发布时间:2017-05-25 23:55:57

原标题:法官惩戒将出落实机制

市高级法院正在研究制定配套的具体工作机制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李洁)为将法官违法审判追责的惩戒制度落实到位。此外,北京市检察院还将建立领导干部办案、检察人员业绩评价、案件质量评鉴等配套制度。

在今天(25日)上午召开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分别向常委会报告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杨万明表示,目前,北京已经制定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实施细则,同步配套上线过问案件信息系统,对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做到有据可查。

同时,还制定了法官业绩考评暂行办法,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制度。成立了案件评查委员会,及时发现法官违法审判线索,以此加大监督力度。今年3月15日,北京市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杨万明表示,市高级法院正在研究制定与惩戒委员会相衔接的具体工作机制,确保法官惩戒制度的落实。

今年,还将对院庭长办案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纳入业绩考评。完善法官业绩考评机制,针对不同审级、不同程序、不同案件的特点,科学设定案件难易系数和案件权重系数,更加全面考核法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

检察人员办案质量将有配套评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介绍,目前,全市已全面运行新的办案模式。设立基本办案组、组合或协同办案、专案组三种办案组织形式,取消了“三级审判”办案机制。将一般案件的处理决定权以及所有案件的事务性工作决定权授予检察官行使,将重大案件和可能影响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判决、裁定、决定的案件保留给检察长决定,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针对检察人员绩效评价机制、员额退出机制等尚未建立健全这一问题,敬大力表示,下一步,将建立领导干部办案、检察人员业绩评价、案件质量评鉴等配套制度。敬大力介绍,目前,市院、分院约60%的案件由检察官依法独立决定,区院约80%的案件由检察官依法独立决定,月均审结案件同比上升40%,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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