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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3000元工资老板被捅数刀 行凶男子获刑13年

发布时间:2016-03-23 23:06:03

本报潍坊3月10日讯(通讯员 黄腾腾 记者 张焜)没有结清工人袁某的3000元工资,寒亭一工厂老板被袁某连捅数刀致重伤。10日,记者从寒亭法院了解到,袁某选择暴力维权,一念之差走上歧途,因故意杀人罪获刑13年。

今年53岁的袁某从1999年一直在外务工。2015年3月份,他来到潍坊市寒亭区陈某经营的工厂工作。2015年6月袁某离开工厂前,陈某共向袁某支付工资2400元,还有3000元工资迟迟未支付。

辞职后的袁某没有新的工作,手头比较拮据,多次找陈某要钱,但前后去了七八次,都没有结果,由此心生怨恨。

2015年8月中旬的一天早上,袁某悄悄溜进工厂内,在一个偏僻的厂房里躲了起来。他把自制的“电棍”插到电源上通电后,便坐在厂房里等着陈某的到来。没过多久,陈某开车来到工厂,并向车上装货物。袁某跑出厂房,拿自制电棍向陈某大腿电去。由于电流较弱,陈某未被电晕,并将袁某的电棍夺了过来。袁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朝陈某身上一顿猛捅,随即两人扭打在一起。在厮打过程中袁某的刀子掉在地上,发疯似的袁某捡起刀子又朝陈某连捅数刀。陈某颈部、胸部、腹部、右膝、左手等多部位受伤。

见厂里的货车司机赶来,袁某将满是鲜血的刀子扔掉,钻进路边的玉米地躲了起来,把准备自杀用的老鼠药全部喝了下去。老鼠药并未起效,袁某想跳河自杀,跳进河里后,河水又把袁某冲到了岸上,后被路人救起送到了医院。

袁某被抓后交代,“陈某欠我工钱,我多次找陈某要钱,就是不给,明摆着欺负我,我年纪这么大了还欺负我,我就想让他付出代价,就想把他杀了,我也自杀,和他同归于尽。”

寒亭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赔偿陈某各类损失共计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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