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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委第一轮巡视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25 11:29:02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 2016年第一轮巡视共组建13个巡视组,于3月15日至5月31日对省直26个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巡视,对10个地区、部门开展巡视“回头看”工作。

根据省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省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各巡视组巡视范围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通化市及所辖县(市、区)、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巡视“回头看”工作。举报电话:17094372064;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白山市及所辖县(市、区)、省水利厅开展巡视“回头看”工作。举报电话:17094372357;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四平市及所辖县(市、区)、公主岭市、省农业委员会开展巡视“回头看”工作。举报电话:17094372060;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省委第四巡视组:对长白山开发区、梅河口市、省林业厅开展巡视“回头看”工作。举报电话:17094372061;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政府办公厅、省商务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开展专项巡视。举报电话:1300901801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吉林日报社开展专项巡视。举报电话:13009018271;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科学技术厅、省公务员局、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展专项巡视。举报电话:13009018091;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公安厅、吉林警察学院开展专项巡视。举报电话:13009018652;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畜牧业管理局开展专项巡视。举报电话:13009018602;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地方税务局、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开展专项巡视。举报电话:13009018178;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 对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红十字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专项巡视。举报电话:13009018038;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 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东北亚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巡视。举报电话:13009017825;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省委党校、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开展专项巡视。举报电话:13009018509;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第一至第十三巡视组受理信访举报的通信地址统一为:长春市新发路827号省委5号楼,邮编:130051。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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