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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规4月起“落地” 驾考“自学直考”启动试点

发布时间:2016-03-31 07:49:54

4月份,一批关系民生的新规开始实施。驾考改革拉开自学直考、自主报名的大幕,跨境电商新税制改变“海淘”格局,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断完善的法治,为构建和谐社会助力添彩。

16地市试点“自学直考”

4月1日起,《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等驾考改革系列配套制度将正式施行。

“自学直考”是本次驾考改革的最大亮点。4月1日起,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地市的学员,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可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

跨境电商税改“靴子落地”

4月8日起,我国将对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商品执行新税制,对其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根据新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行邮税的50元免税额度被取消,改为按一般贸易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率的70%予以征收;在限值以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

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不必回原籍

为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自4月1日起,全国凡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居住证持有人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将不必返回原籍,可直接在居住地申请。

流浪乞讨人员有了专用车票

根据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工作的通知》,4月1日起,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乘车将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

专利纠纷案破解举证难赔偿低

4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开始实施。

新司法解释将有关侵权人获利的举证义务分配给侵权人。在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时,要求权利人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进行举证,侵权人需提供相关账簿、资料。否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进行认定。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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