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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兰州处理交通违法必须三证合一

发布时间:2016-03-31 09:56:56

原标题:4月1日起

处理交通违法必须三证合一

  中国甘肃网3月3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王晓刚) 4月1日起,兰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全面强制启用高拍仪处理交通违法。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交管部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高拍仪读取身份证信息后对本人进行拍照比对,确认一致后才可以处理交通违法。

交通违法处理更加规范化

近年来,经常有不法人员冒用他人丢失、被盗的驾驶证信息买分卖分,恶意套用他人驾驶证信息处理交通违法,不仅严重扰乱了交通违法处理工作的正常秩序,而且侵害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为进一步规范内部交通违法处理程序,不让不法人员有机可乘,依据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规定,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4月1日起,各交警大队及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全面强制启用高拍仪处理交通违法。届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交管部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处理交通违法,高拍仪读取身份证信息后还要对本人进行拍照比对,确认一致后才可以处理交通违法,现役军人处理交通违法应携带军官证、驾驶证、行驶证。未携带上述有效证件的,系统将无法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

交通违法处理增加新流程

启用高拍仪处理交通违法后,处理时间较原来有所延长,可能会引发交通违法处理人排队等候时间长的不满情绪。为此,交警支队通过增设窗口、增加工作人员、提前培训、引导互联网办理业务等形式,提高工作效率。

交警部门在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设置了互联网交通违法处理体验区,同时安排专人引导违法处理人到互联网体验区自行处理违法,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小型车交通违法可网上缴款

据介绍,由于窗口办事人员多,排队等候长,驾驶员朋友可选择从互联网上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非营运小型、微型车辆被非现场执法监控抓拍记录、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均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主处理。对于本人所有并绑定名下的机动车,可以接受罚款和记分处理;但是累计记分将满12分的,不允许网上自主处理。对于非本人所有、绑定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仅可接受单独罚款处理;涉及记分的,不允许网上自主处理。

具体流程: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选择违法处理业务→选定需要处理的违法车辆→选定需要处理的电子监控违法行为→确认违法信息→输入短信验证码确认处理。处理完成后点击“打印缴款凭据”→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缴款凭证或者对该凭证进行照相保存。

需要提醒市民朋友的是,甘A号牌车辆在兰州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兰州银行缴纳罚款,也可以到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缴纳;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在甘肃银行缴纳罚款。

缴款途径:1、登录指定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缴款;

2、通过指定银行的自主缴费终端缴款;

3、凭打印的缴款凭证或照相设备保存的缴款凭证照片到指定银行柜面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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