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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惩戒“失信” “老赖”无所遁形

发布时间:2014-12-10 19:58:37
“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你拒不申报公司财产,法院决定处以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对此你有无认识?”近日,合肥市庐阳法院执行法官来到合肥市拘留所对被拘留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进行提审。庐阳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加大制裁力度,严厉惩戒抗拒、规避执行行为,果断采取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执行举措,让“老赖”感到“切肤之痛”。

让“老赖”无所遁形

2013年6月3日,申请执行人余某与被执行人合肥某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至庐阳法院,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被执行人某公司返还申请执行人余某租金及装潢损失70000元。

判决生效后,某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余某无奈之下,向庐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要求公司申报财产。经了解,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秦某,实际经营者则是秦某丈夫。执行法官通知秦某夫妻来法院,要求其申报公司财产,主动履行义务,并责令三日内提交公司来往账簿。但两人对法院提出的要求不予配合。鉴于此案标的额不大,但被执行人履行态度不坚决,决定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秦某以拒不申报公司财产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提审当日,秦某表示先履行两万元,剩余款项会分期偿还,申请执行人余某对秦某行为予以谅解,并同意秦某提出的付款计划。庐阳法院认为秦某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决定提前解除拘留。当日,某公司主动将两万元现金交至法院并表示尽快将余款履行完毕。

多措并举惩戒“失信”

今年以来,庐阳法院扎实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重点部署涉民生、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托网络、报刊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49人,并将名单在基层社区、12家银行网点和闹市区电子屏滚动播放;进一步完善执行分段集约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运用司法查控网实现对银行、房产、土地、工商信息的网上查询;加大制裁力度,严厉惩戒抗拒、规避执行行为,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9人,限制出境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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