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热线
主页 > 国内新闻 > 安徽新闻

他骚扰你容易你揪出他很难 信息泄露维权遇尴尬

发布时间:2015-02-05 21:11:37
却面临技术与成本两大难题提起个人信息泄露,很多市民一肚子火。有些较真的市民,尝试维权,可他们很快发现这条路并不好走。律师表示,“信息泄露的现象现在很普遍了,可是走上诉讼的案例真是很少见。”这有技术方面的原因,也有维权成本的原因。

民警遭遇“短信轰炸”

王某是名警察,他告诉记者,去年9月份,他在“东奥会计在线”这家网校上,实名注册了信息,准备参加一个资格考试。9月20日,考试完毕,他也迎来了一轮“短信轰炸”。“每天都会接到大量的考试骚扰短信。”王某向记者展示了其中一条短信,该短信提醒王某:“你参加的××考试没有合格,还有待定名额,可官网查询成绩通过后再付费。”“每天我都要收到一二十条这种集束式的短信,他们号称自己可以改分。我有警察的职业素养,所以想都不想就把这些短信列入了黑名单。”王某说道,“极有可能就是在那家网站实名注册之后,信息泄露出去的。”

连对方是谁都查不到

信息泄露之后,频频接到陌生短信、电话骚扰,有市民想到了维权。可是提起维权,家住合肥市芙蓉路芙蓉苑北村的张女士就很难受。

去年4月份,为了方便联系备战高考的孩子,张女士把自己的手机给了小孩用。“去年4月22日晚上,孩子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我一看手机,是个不显示号码的电话。”张女士说道,“这个电话接通了就挂掉。”一个晚上,手机都没停歇过,备战高考的孩子被弄得疲惫不堪。

“当时我急了,我在想是不是有人故意泄露了我的手机信息,打扰小孩的考试?于是我就去了移动公司。”张女士回忆说,“移动公司帮我一查,说这个电话没有显示号码,他们也无能为力,建议我去派出所报案。”张女士于是来到了芙蓉路派出所,当这个不显示号码的电话打进来时,民警一接,仍然是接通就挂。由于无法确定该电话的准确号码,警方也无法调查。

诉讼受制于取证难

在维权道路上,比张女士走得更远的是合肥市博威香槟小镇业主夏女士。昨日,记者联系上夏女士的时候,她正在医院做检查。她用短信的方式,诉说自己的诉讼之路。2013年6月27日,夏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问她的房屋是不是要卖了?“我的房子不卖。”夏女士刚挂了电话,另外一个陌生电话又打进来,仍然问她是不是要卖房子。一个小时之内,夏女士居然接到了50多个陌生电话,无一例外的是询问房屋情况。这是怎么回事?夏女士蒙了,她询问了一下对方,这才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出现在一些售房网上。夏女士逐一打开售房网站,发现她的房号、两个手机号码都刊登得非常详细,而且她的房子挂上了一个非常便宜的卖价。当天,夏女士查询发现,挂她信息的一个注册号,居然是物业的QQ号码。当时,夏女士就致电该小区的物业人员,但对方表示并不知情。

夏女士打完电话不久,她发现售房网上泄露的这些信息被删了。“当时我把这些泄露的信息都截屏了,并交给了律师。”夏女士表示,她通过律师,正式起诉香槟小镇的物业——多安多物业有限公司。

夏女士说,她起诉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求物业公开道歉。夏女士没想到的是,由于取证很困难,诉讼变得很漫长。随着香槟小镇更换了新物业之后,她的诉讼也不了了之。

技术与成本困扰人

本报关于个人信息泄露的报道,引起了安徽省律师协会的关注。“我们查了一下,有律师办理过短信骚扰类的案件,但那是针对特定对象的骚扰,类似于人身骚扰那种。”省律协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关于信息泄露,遭遇陌生短信骚扰的案件,鲜有律师办理过。省律协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傅强律师表示,“信息泄露的现象现在很普遍了,可是走上诉讼的案例真是很少见。”傅强律师表示,这有技术方面的原因,也有维权成本的原因,很多信息都是通过网络泄露的,由于网站一般不用实名制,也存在技术上篡改的可能,导致取证较为困难,公安机关也会认为构不成立案的条件。再加上民事诉讼成本,绝大多数的人不会选择诉讼。“我也有很多朋友遇到信息泄露,他们都没有提起诉讼。”傅强说。

□评论

保护信息不能仰仗个体维权

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和民众个人主动维权,二者缺一不可。而增强公众维权意识,教居民如何自我维权,这本身也是有关部门的职责所在。不过,在现实语境中,维权方式看似可以自由选择,但维权道路却并不平坦。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巍指出,“侵权诉讼需要原告证明因果关系,这个比较有难度。”在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中,公众作为受害者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即使眼睁睁看着网上自己的信息铺天盖地,本人也不堪各种推销、诈骗电话的骚扰,却并不知道这些个人信息是从哪个机构、通过什么渠道泄露的。纵然对某家银行、某个网站心存怀疑,但囿于信息不对称,往往难以有充分的证据举证维权。

同时,惩罚机制缺失,使得信息泄露维权呈现出“高成本、低收益”的不对称。

目前各级法院在审理个人信息泄露诉讼时,大都以侵犯个人隐私权要求当事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而受害者付出了巨大的诉讼成本,也只是赢得官司,很难获得损害赔偿。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调研显示,在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导致被犯罪分子侵害的被调查者中,仅有4%左右的人进行过投诉或提起过诉讼。2013年10月,“2000万开房信息”在网上泄露后,只有上海人王金龙为此将曾入住过的酒店告上法庭,最终也以败诉告终。而2015年考研信息泄露曝光后,又并未指出违法相关机构或个人。

监管部门教公众维权是必要的,但不能仰仗个体维权,坐等投诉举报。一方面,有关部门应主动出击,及时发现非法收集、泄露、出售个人信息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一些企业如果泄露了个人信息,哪怕构不成犯罪,也应该进行高额处罚。同时,引入公益诉讼,由各级消费者组织代表公众进行维权,从而改变博弈双方力量不对等的格局,打消一些商家店大欺客的侥幸心理。
  • 上一篇:驾考作弊七人被捉 滁州警方顺藤摸瓜逮“枪手”
  • 下一篇:老汉拾荒替儿子赔偿 七年坚持感动“债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