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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三轮车整治:车主称“罚款太高车不要了”

发布时间:2015-12-02 12:15:27

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在呼市交管支队旧址后院停车场看到,这里停放着超百辆被查扣的电动三轮车。新城区交管大队五中队王姓民警介绍,从11月中旬开始,被扣车辆的驾驶人可拿着被扣车辆发票、车辆合格证、本人身份证、蓝色扣车凭证并缴纳1500元罚款,经民警核实准确后,方可领取车辆。而后,交警会单独开具一张临时通行单,仅证明该车可在市区行驶回家,第二日在市区再次上路行驶将重罚处理。据民警介绍,该停车场停放着约180辆被查扣的电动三轮车,从11月中旬至今,公示期已过半个月,仅有40多辆被领取。

昨日11点左右,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来到金桥开发区赛罕大厦北侧一处大型停车场,近千辆被扣电动三轮车停放在车场中间位置。该停车场占地约50亩,可停车2万余辆。

据玉泉区交管大队法制股王效东介绍,玉泉区共查扣300多辆,目前已经领取50余辆,主要查扣的车型包括:电动三轮车、残疾人助力车、老年观光车、人力加装电动三轮车。被扣车辆车主直接携带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发票、罚单,缴纳罚款后,经过电脑数据核实备档,就能领取车辆。如果没有发票,可先协商厂家,用收据补开发票。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40分至11点20分,下午2点40分至5点10分。王效东介绍,每天前来取车的人寥寥无几,有的人嫌罚款高,直接将电瓶取走。

回民区交管大队法制股股长张永强介绍,回民区共暂扣300余辆电动三轮车,目前已经领取60辆左右,扣车时,已经将处理时间告知车主,同时也预留了车主电话,希望车主可以尽快认领车辆。很多前来认领的车主因为罚款过高,不准备认领。

新城区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张俊介绍,截至昨日,新城区共查扣370辆,目前仅领取10辆,手续齐全的车辆比较少。

赛罕区交管大队法制股民警介绍,赛罕区共查扣1400多辆,目前已经领取20余辆。

王世强的电动三轮车10月16日被扣,想去领车,但一听罚款太高了,就放弃了领车的想法。王世强告诉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他的电动三轮车已经使用了近4年,当时买的时候花了1600元,即使回收最多值500元,而且车辆领回来还不能在二环以内行驶,所以干脆不要了。

有这样想法的不止王世强一个人,王铁军的电动三轮车10月17日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路口被扣,他从事工业运料,没有电动三轮车后,他改用二轮电动车在二环周边送料。他说:“罚款太高了,车不要了。”采访中,很多车主的想法都与王世强和王铁军相同,他们均认为,罚款已超车辆的价格,“领车不如再买一辆”。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多位电动三轮车车主,他们对交管部门的处理提出了质疑。为什么罚款这么高?有什么法律依据?如果不领取,车辆该怎么处理?

三轮车主:罚款太高 车不要了

交管部门:逾期不领 集中拍卖

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法制科副科长武志杰告诉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驾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2000元的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第一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予1500元罚款,从第二次开始根据相关规定,一律处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车辆将集中进行拍卖,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法制股股长宋丙戎介绍,根据市政府办公会议精神,对呼和浩特市无牌无证、无驾驶证的达到机动车标准的燃油、电动、改装拼装等电动三轮车进行集中查处,目前已经公布了处罚细则。同时为了严查被扣电动三轮车再次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已经将扣留的电动三轮车进行电子备档处理,目前市四区交管大队已经将所有被扣车辆录入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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