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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没钱进戒毒所 欲靠"坐牢"进行被动戒毒

发布时间:2016-01-15 12:14:36

瘾君子没钱支付戒毒所费用,亲兄弟出奇招建议自导自演一出“盗窃戏码”,欲靠“坐牢”进行被动戒毒。近日,灵川县检察院检察官与在押人员定期谈话时,及时发现此案中的“隐情”,并及时进行了处置,成功避免了一起错案发生。

灵川县潭下镇黄柏村村民李小某系吸毒人员,因吸毒致家产几近败光。其兄李大某不忍其弟继续沉沦,建议李小某戒毒,李小某也有此意,但考虑到正规的戒毒机构不但要自己支付费用,而且时间较长,李小某无力支付。此时,李大某提出一个“好点子”,让李小某盗窃一辆摩托车,这样判刑的时间也就几个月,而且在服刑当中就可以把毒戒了,还不用花钱,两全其美。

2015年12月17日,李大某与同村朋友秦某在潭下镇喝酒。期间,秦某喝得烂醉如泥,李大某开着秦某的摩托车送其回家时,认为这正是一个让弟弟“进去”的好机会,遂对喝醉的秦某提出要借用几天摩托车,秦某迷迷糊糊中表示同意。李大某遂把车开到李小某的家里,称可以按照两人之前商量好的开始行动,如果有公安上门,就马上承认“偷车”一事,李小某表示同意。

第二天秦某酒醒后果然忘记将摩托车借给李大某一事,发现摩托车不在,“正好”看见李小某鬼鬼祟祟地在自家附近出现,便起了疑心,当天便向公安机关报警。灵川县公安局于次日立案侦查,并于12月22日在李小某家中找到秦某丢失的摩托车。经审讯,由于双方口供基本吻合,公安机关遂根据李小某作出的虚假供述对其拘留,并于12月28日向灵川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随后,灵川县检察院监所部门在与在押人员进行谈话过程中,从李小某的语言中发现疑点,经过耐心沟通、说理,李小某终于道出案件的“隐情”。监所部门随即向灵川县检察院侦监督部门反馈了这一情况,经过侦监干警认真审查,确定了李小某为戒毒与兄长联手“炮制”盗窃案的事实。该院立即对李小某作出不批捕逮捕决定,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故意制造假案的行为人李大某处以行政处罚。1月14日,灵川县公安局对李大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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