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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通报四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03-19 06:56:17

一、雨山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陶世宏滥用职权案。陶世宏在担任当涂县经委主任期间,私自决定把已拆迁的68.39平方米公共面积出售给非拆迁安置户,导致该户获得拆迁补偿利益11.97万元。另查,陶世宏还存在贪污公款、收受贿赂、挪用公款问题。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陶世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当涂县姑孰镇党委委员王传宝公款报销个人费用案。2015年7月,姑孰镇西大社区在报销参加龙舟赛的各项费用时,将联系分工西大社区的党委委员王传宝个人餐费13277元予以公款报销。案发后,王传宝将西大社区为其报销的个人餐费13277元退交至当涂县纪委。当涂县纪委决定,给予王传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含山县仙踪镇江淮村书记曹先虎侵占集体资产案。2009年至2014年,曹先虎伙同村“两委”成员,通过在项目工程款中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58500元;通过虚列花名册,套取资金5590元并发放给村干部,曹先虎个人获得930元;另查,曹先虎还贪污农业补贴7119.75元。仙踪镇党委决定,给予曹先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

四、和县精神病医院违规用车案。2015年10月17日,和县精神病医院使用一辆120救护车,带领市医学精神科分会部分人员,前往鸡笼山森林公园游玩。和县卫计委决定,对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的和县精神病医院院长陈华文、该院副院长周晖、该院办公室主任吴孝华分别予以行政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马鞍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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