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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六类违法行为4月1日起要挨罚了

发布时间:2016-03-27 17:09:52

近日,在椒江、临海各路口,电动车驾驶员会发现有不少交警在进行规劝,并告知他们从4月1日开始,六类违法行为将要处以10元至50元不等的罚款。

没错,电动车违法也要被开罚单了。因为近些年来,一些电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非常突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

2015年,椒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有30起,受伤36人,死亡4人;临海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有87起,受伤117人。

为遏制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高发势头,从3月下旬开始,交警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4月底结束。

据了解,此次重点整治对象为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通行、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电动车闯红灯、电动车不按规定载人、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三轮电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等。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下阶段,台州交警将实行白天“无缝隙”管理,每周开展1至2次统一行动,严查电瓶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逢违必纠必管,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到4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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