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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要当好 “第一新闻发言人”

发布时间:2016-06-08 08:14:10

省政府办公厅5月27日印发了今年全省政务公开的工作要点,其中特别明确:“遇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这一要求,有着极强的针对性,应当认真贯彻落实。

设立新闻发言人,向公众及时发布信息,这是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百姓知情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各地各单位纷纷设立专门的新闻发言人,定期对外发布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但是,由于新闻发言人一般都由分管新闻舆论的副职或者下属的部门负责人担任,一把手很少参与新闻信息的发布,即便碰到重大突发事件,也总是习惯在幕后担任“指挥”,这就导致现在的新闻发布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效率。

作为新闻发布的具体承担人,新闻发言人在很多时候仅仅是一个“小角色”,是信息发布的“搬运工”“传声筒”,而不是负责决策拍板的“中枢”和“大脑”。这样的新闻发言角色,在舆情平稳时,尚能应对,一旦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则难免会捉襟见肘,左支右绌。在重大突发事件下,一方面情况错综复杂,需要一把手当机立断,现场拍板;另一方面舆论引导最佳时机稍纵即逝,此时如果信息的发布还是采用常态机制,轻则容易因为繁琐的请示汇报程序而贻误舆情发布的最佳时机,重则容易发酵和激化矛盾,把小矛盾酿成大风潮,把小事情拖成大事件。近年来,一些新闻发布在面对舆情时或支支吾吾,语无伦次,一个新闻发布会开个几分钟就草草收场;或口无遮拦,满嘴跑马,说出一些诸如“信不信由你”之类的不当之语而成为“人肉搜索”的对象。究其因,有的是因为自身应对能力不足,也有的就是因为受身份、职务的局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明确遇到重大突发事件主要负责人要当“第一新闻发言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调整与完善。

随着网络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公众接触和传播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对信息公开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一把手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既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深刻认识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的意义,从内心深处认同并接受这一要求;同时,还必须解决本领恐慌问题,努力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及应对舆论的能力。应该说,一把手事务繁忙,不可能不设专职的新闻发言人,强调“一把手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一方面是强调“第一”,即无论一个单位有几个新闻发言人,一把手都是“天然的”“排名第一的”新闻发言人,担负着一个单位发布信息的主要责任;另一方面是强调“当好”,这就是说作为一把手,要有研判舆情的能力,有应对舆情的本事,有发布信息的本领,努力成为本地本部门信息发布的“第一支笔”“第一张嘴”“第一块招牌”,能够在第一时间有效引领舆论的走向。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让一把手真正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还要有必要的配套措施。一把手成为“第一新闻发言人”如何落实到人?哪些情况才算重大突发情况?如果一把手不担任“第一新闻发言人”怎么办?名为“第一新闻发言人”但遇事依然拒绝出面发布信息有没有相应的问责办法?“第一新闻发言人”的履职情况能不能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如此等等,都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跟上。一句话,让一把手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不能仅仅靠倡导,不能只是提个要求了事,而要拿出切实管用的配套制度,真正让好的制度得到有力的执行,结出好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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